日前,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以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為動力,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嚴格知識產權保護,優化知識產權服務,努力建設質量效益好、經濟貢獻大、保護環境優、服務體系強的引領型知識產權強省。
針對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目標,《意見》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解釋,即:知識產權政策法規日益完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和綜合服務能力大幅提升;知識產權維權體系更加完善;知識產權運營體系更加完善;知識產權資源高效流動、合理配置;知識產權區域布局更加合理。
具體目標
◆到2020年,力爭全省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7件以上、發明專利申請量占專利申請量的比重達到30%;
◆國內注冊商標總數達到150萬件、每百家企業的商標擁有量達到82件、馬德里體系國際注冊商標總數達到6000件、馳名商標總數達到600件;
◆作品著作權登記量達到1.8萬件,地理標志商標總數達到200件;
◆新增主導和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15項、國家標準300項;
◆制定“浙江制造”標準500個,育成重大農作物新品種20個。
為確保目標實現,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浙江確立了4大任務:
任務
01
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
《意見》要求深入推進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改革創新,推進專利、商標、版權“三合一”知識產權綜合管理工作,逐步將專利行政執法納入綜合行政執法領域。
推進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識產權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改革。通過約定股份或出資比例實施知識產權所有權獎勵,促進職務發明成果產業化。
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許可他人實施、轉讓其擁有的知識產權或者以知識產權作價投資的,應當從許可、轉讓、作價投資所取得的凈收益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獎勵對完成和轉化職務科研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和團隊。
優化知識產權區域布局。支持寧波市開展國家知識產權區域布局試點,建設一批服務鏈條完整、創新效益顯著、保護環境優良的知識產權強市、縣(市、區)。
到2020 年,力爭11個設區市均成為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市,其中示范城市占比達到60% 以上,國家知識產權強市2個以上;50% 以上的縣(市、區)成為省商標品牌示范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