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需抓重點
綠色“一帶一路”可以彌補現有區域合作中對環境重視程度不夠的問題,與現有區域合作機制形成互補。要倡導重點行業主動遵循高水平的國際通行環境社會標準和管理程序,實現“綠色走出去”。
下一步,應積極推動建立綠色“一帶一路”國際合作機制,倡導重點行業“綠色走出去”,探索生態環保項目先行走出去,與沿線國家共同提高綠色治理能力。
創建綠色“一帶一路”國際合作機制。“一帶一路”建設是在已有多種區域性機制及各國發展戰略的基礎上展開的。例如,東盟、大湄公河次區域、南盟、上海合作組織、中亞區域經濟合作、俄羅斯“歐亞聯盟”、哈薩克斯坦“光明之路”等,但處理好“一帶一路”倡議與現存機制關系是一個難題。綠色“一帶一路”可以彌補現有區域合作中對環境重視程度不夠的問題,與現有區域合作機制形成互補。為此,中國可倡導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一帶一路”建設的全過程,聯合相關國家共同創建環境社會協調機制,組織相關環境社會管理和技術機構,共同參與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目前可選擇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先行的重點區域或國家開展試點。例如,中巴經濟走廊、中蒙俄經濟走廊、瀾滄江—湄公河等區域,以及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老撾、斯里蘭卡等國家。
倡導重點行業“綠色走出去”。“一帶一路”建設主要行業包括交通、能源、制造業、自然資源開采等。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在這些行業的環保管理和標準方面,總體接軌甚至高于國際通行標準。因此,綠色“一帶一路”建設要倡導重點行業主動遵循高水平的國際通行環境社會標準和管理程序,實現“綠色走出去”。例如公路和鐵路等交通基礎設施類項目要注重宣傳項目的環境社會效益,管控可能出現的風險點;能源項目可運用中國運行可靠且性價比高的環保技術;制造業項目要注重勞工權益的保護;自然資源開采類項目要注重利益的合理分享,以期獲取利益相關者對項目的長期支持。
探索生態環保類項目先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總體生態環境敏感,一些區域領土爭端、恐怖主義、暴力沖突頻發,制約“一帶一路”建設的推進。在“一帶一路”沿線風險較大的區域,可通過資助技術機構和非政府組織等形式,在當地探索開展環境社會類小型項目,團結當地各方,逐步爭取民心,為“一帶一路”建設和重點項目推進奠定基礎。
共同提高綠色治理能力。“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基本建立了較為完整的環境社會制度框架,但普遍存在管理細則不明晰、管理能力缺乏等問題。因此,需要共同提高沿線國家的綠色治理能力,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制度保障。例如,在中巴經濟走廊建設中,中國環境管理和技術實力較強,而巴基斯坦社會管理和風險防范的實力較強。此外,擁有幾千名技術專家的巴基斯坦國家工程服務公司,業務領域涵蓋工程項目(包括環境影響評價和管理)的全過程,業務范圍拓展到中東國家,年度凈利潤達到幾千萬美元,也值得中國學習和借鑒。
作者單位: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