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京津冀工傷保險工作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在河北雄安新區市民服務中心簽訂。《協議》提出,京津冀將在工傷認定、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醫療康復三個方面開展合作。同時,將率先解決向雄安遷移的央企的實際問題,率先在雄安選定兩家工傷職工的醫療康復機構,推進京津冀工傷協議機構的異地管理。
據了解,隨著京津冀協同發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向縱深推進,特別是雄安新區、曹妃甸協調發展示范區、北京冬奧會等重點地區和項目建設力度不斷加大,京津冀區域內機構和人員流動愈加頻繁,用人單位注冊、參保地與工作生產地分離的情況日益增加。此次《協議》的簽訂,將進一步推動三地工傷保險合作,充分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協議》適用人群為所在機構單位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過程中搬遷至天津市、河北省境內,其單位注冊地、工傷保險參保地仍在北京市的;所在機構單位為京津冀的機構單位到注冊地、參保地以外的另外兩地所設立辦事機構、分廠、生產經營地的;所在機構單位為京津冀的機構單位,本人因工程建設項目到另外兩地承擔工程施工任務的。
《協議》提出,京津冀將在工傷認定、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醫療康復三個方面開展合作。在工傷認定方面,三地可相互委托對事故傷害進行工傷認定的現場調查核實事宜,調查結果互認并轉交委托方;在工傷鑒定方面,三方建立相互委托勞動能力鑒定制度,工傷職工、用人單位經協商一致,可就近委托經營地地市級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對委托鑒定結論不服的,回參保地申請重新鑒定。鑒定項目以傷殘等級鑒定為主。在工傷醫療康復方面,三方互認對方簽訂的工傷醫療康復協議服務機構。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工傷職工的醫療康復需要,在企事業單位較為集中的地區,三方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區各確定一至兩家協議機構,適時推進京津冀工傷協議機構的異地管理,“京津冀工傷保險的互認,將率先從雄安做起,目的是解決遷移至雄安的央企的需求,之后再逐步擴大。”
據悉,為確保協議落實,京津冀將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圍繞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經辦等合作項目,定期溝通情況、交流經驗、開展案例分析,逐步推進三地工傷保險政策、標準的統一。同時,將加強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標準方面的研究,并逐步推動三地工傷保險工作信息互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