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醫生江鳳林辦公室遭患者家屬毆打,因不服警方處理決定,將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長沙市政府告上法庭。新京報記者今日(2日)從江鳳林處和長沙市中院獲悉,一審敗訴后江鳳林已遞交二審訴狀,其上訴獲法院受理。
新京報此前報道,2017年4月23日,因言語糾紛,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老年科副主任醫師江鳳林在診室內,受到患者家屬劉白父子毆打。事發第二天,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出具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書顯示,江鳳林存在皮膚挫傷,“符合鈍器外力作用所致”,經鑒定為輕微傷。
長沙岳麓警方一名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介紹,事發后警方曾調取現場目擊者和監控畫面,沖突全程持續約2分鐘,僅能辨認出雙方存在拉扯和推搡等行為,并不能證明劉白對江鳳林實施毆打。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2017年5月17日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劉白在陪同家人就診時,因對醫生不滿在接診室大聲喧嘩,糾纏醫生,致使診室工作秩序無法正常進行。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對劉白處以罰款500元。
2018年2月26日,江鳳林因不認可處罰情況,對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長沙市政府提出行政訴訟。案件庭審中,警方對于劉白的處罰是否適當,成為焦點。
警方稱,處罰決定是在綜合考慮劉白行為,以及主動投案情節后作出的。此外“擾亂單位秩序”本身就包括辱罵、圍攻單位工作人員等行為。岳麓警方認為,劉白目的是希望通過擾亂就診秩序得到醫院領導重視,從而達到個人目的,其一系列動作“應當認為是擾亂單位秩序的一個整體行為”。
江鳳林則提出,按國家衛計委等九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對“毆打醫務人員、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必須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不得拖延、降格處理”。據此,江鳳林提出警方應重新處罰,并對劉白以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予以拘留。
2018年7月18日,記者從長沙市岳麓區法院確認,法院一審駁回江鳳林全部訴訟請求。此后,江鳳林提出將繼續上訴。
新京報記者從江鳳林處獲悉,目前,其已遞交二審起訴狀,并獲得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記者 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