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浙江桐鄉(xiāng)一名66歲的環(huán)衛(wèi)工人因為勸阻燒烤店女店員亂扔垃圾,被女店員的丈夫以扇巴掌和腳踹的方式毆打致輕微腦震蕩。很快,打人的視頻就通過網絡刷爆了朋友圈。1天后,桐鄉(xiāng)公安通過官微對此事發(fā)布了通報。這篇通報一改警方官微原有的克制,在表述上顯得十分“獨樹一幟”,以至于浙江新聞用“這樣的通報首次看到,桐鄉(xiāng)公安怒斥不法青年”作為標題。
正是這則通報,在輿論場上引起了網友的廣泛熱議。那么,這份屢屢被網友點贊的通報究竟好在哪里?它好就好在對“度”的把握與拿捏上,做到了游刃有余、恰到好處。
政府部門的通報,客觀、準確是依據,更是保持結論穩(wěn)固的基礎;尤其在群眾關心關切的熱點問題上,更應注意準確性。故一般而言,在形成最終結論前,公安機關需要經歷現場調查、走訪、召集當事人問詢、搜集相關證據、適配相應法條、整理材料形成報告、簽批等一系列流程。走完這些必備的程序需要多久?桐鄉(xiāng)警方給出的答案是:1天。
在網友的熱情尚在,充滿“想象力”的謠言還來不及發(fā)酵和傳播,事情真相和處理結果就來了。如果晚幾天才發(fā)布通報,那么,就有可能要面對滿天飛的謠言或是對警方效率的質疑。從這個層面上看,網紅通報的背后是公安干警辛勤的汗水。桐鄉(xiāng)警方用高效辦案,最終在輿論上跑贏了這場“比賽”。
常出沒于朋友圈的爆款網文,靠的就是情緒上的共鳴。在這起事件中,老年人被打和環(huán)衛(wèi)工人被打,無論哪一種,都能激起社會輿論的同情與憤慨。憤怒是需要出口的,而對憤怒的情緒最合理的調動便是“我能理解你,因為我也如你一樣憤怒”。而這份認同感,正是傳播的基礎所在,畢竟,說得再好,如果虛無縹緲不接地氣,最終也只不過落得個曲高和寡、孤芳自賞。反觀這則通報,通篇都在通過口語化的表述凸顯情緒,當這種情緒與網絡上的主流理智情緒頻率一致時,就會產生共鳴,從而使輿論的認同感達到最大化。
輿論認同有何作用?它甚至能扭轉公眾的“刻板印象”。無獨有偶,8月6日,媒體又曝出,鄭州兩名保安對環(huán)衛(wèi)工人拳打腳踢。事件發(fā)生之后,鄭州城市管理局連發(fā)3條微博,怒斥打人者:環(huán)衛(wèi)工人不是你想欺負就欺負的,他們背后有我們。此舉又迎來網民一致認同,敢于擔當正能量,城管局這個事值得點贊!
需要注意的是,政務自媒體表達情緒的目的,并不是刻意去迎合網友的心思。如果一味注重迎合,反倒可能引起輿論反感。政務自媒體只需通過表達情緒把正確的價值觀樹立起來,公道自在人心,輿論的認同也就順理成章了。
在網絡上,情緒的表達,常常容易陷入到一種失控的狀態(tài)。而一旦失控,不但得不到認同,反而招人反感,不少政務自媒體“怒懟”網友引發(fā)的輿情災難已證明了這一點。
所以,在充分表達與過度表達之間,需要有一條明確的界限,那就是“弄清楚我是誰”。它既包括“我所處的境地”“我代表的身份”,又由此決定著“我能說什么樣的話”以及“我該說什么樣的話”。以這則通報為例,雖然出現了諸如“怒罵”“唾棄”“胡作非為”這樣很情緒化、甚至難以稱得上是書面語的表達,但“怒罵”卻沒有臟字,“唾棄”卻不失控。更重要的是,制止“胡作非為”更是警方義不容辭的職責所在,這也正是對“我是誰”的清醒認知。這樣看來,表達上的不規(guī)范反而為其增添了幾分性情和真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