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70年)中國“最高規格”表彰英模:踐行憲法精神 彰顯楷模力量
中新社北京9月29日電 (黃鈺欽 郭超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頒授儀式29日在北京隆重舉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向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分別授予勛章、獎章并發表重要講話。
北京學者在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指出,“以國之名”授予杰出人物最高榮譽,是對憲法精神的重要實踐,在新中國成立70周年的關鍵時間點向全社會發出尊崇英雄的信號,同時也展現出中國與世界的良性互動。
踐行憲法精神:功勛榮譽制度創制性實踐
1982年憲法即中國現行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規定和決定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
現行憲法施行以來,主要是由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單獨或者聯合進行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本次集中評選頒授,是第一次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名義,對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杰出人士授予國家最高榮譽。
對此,中共中央黨校教授張希賢認為,憲法的權威在于實施,這次開展頒授活動,是實施憲法關于國家勛章榮譽制度的重要實踐,“既體現出以憲法為根本,全面依法治國開啟新篇章,也展現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邁出新步伐。”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憲法室副調研員黃宇菲此前指出,這次開展頒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活動具有創制性,切實彰顯了憲法精神和理念,有利于增強全民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
彰顯楷模力量:向全社會發出尊崇英雄信號
習近平在頒授儀式上強調,崇尚英雄才會產生英雄,爭做英雄才能英雄輩出。“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對英雄模范的表彰。今天我們以最高規格褒獎英雄模范,就是要弘揚他們身上展現的忠誠、執著、樸實的鮮明品格。”
外界注意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此前在作關于授勛決定的草案說明時特別指出,此次評選突出時代精神,充分考慮新中國成立70周年的鮮明主題,在社會主義革命、建設和改革各個歷史時期均應有代表性人物入選,優先考慮重大標志性歷史事件中的代表人物,注重人選蘊含的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
分析人士評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義授予杰出人物國家最高榮譽,通過彰顯其崇高地位與楷模力量,向全社會發出了關心英雄、珍愛英雄、尊重英雄的強烈信號。
“勛章與榮譽稱號獲得者為新中國發展建設做出重大貢獻,他們可以說是中華民族精神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卓越代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在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對其進行集中表彰,有利于提升全社會的凝聚力與自信心。
促進中外交流:展現中國與世界良性互動
在本次頒授儀式中,習近平將“友誼勛章”授予6位為促進中外交流合作作出杰出貢獻的國際友人。他強調,中國人民愿同世界各國人民一道,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讓我們這個星球越來越美好。
在2018年6月和2019年4月,習近平曾先后兩次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友誼勛章”頒授儀式,分別向俄羅斯總統普京和哈薩克斯坦首任總統納扎爾巴耶夫授予“友誼勛章”。
此間觀察人士指出,再次向國際友人授予崇高榮譽,有利于進一步促進中外交流,也向國際社會傳遞出中國與世界良性互動的積極信號。
竹立家分析表示,新中國70年的發展成就,離不開國際友人的支持,“對他們授勛表彰對于中國未來進一步擴大開放,加強與世界各國聯系,以及發揮國際友人在中國發展中的作用,均具有重要意義。”
張希賢則強調,國際友人為促進中國與世界交流和溝通作出巨大貢獻,中國官方予以肯定和褒獎,亦展示出中華文明和世界文明的相互包容與相互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