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移動通信業務標識碼申請辦法
申請《海上移動通信業務標識碼證書》《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標識碼證書》(該2種證書以下簡稱為水上移動通信業務標識碼證書)者,適用本管理辦法。
受理條件
1.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經營人;
2.航運公司(獨立法人)。
申請程序
申請程序按照交通部1993年第7號令第六條執行,并提交下述文件:
1.辦理水上移動通信業務標識碼證書申請函原件,申請函式樣如下;
關于“×××”輪水上移動業務標識碼的申請
交通運輸部無線電領導小組辦公室:
ΔΔΔΔ公司所屬的“×××”輪(如己批有呼號)呼號為BBBB,該輪為(新船或二手船,二手船要寫明曾用船名),從事國內或(國際)航行,根據交通運輸部有關規定需申請水上移動通信業務標識碼。
附件: 水上移動業務標識碼申請表 點擊下載
ΔΔΔΔ公司
××××年××月××日
2.水上移動通信業務標識碼申請表原件;
3.船舶國籍證書或所有權證書復印件,新船可用船舶名稱核定使用通知書代替;
4.船舶船檢證書第6頁、第9頁復印件,新船可用中國船級社出具的船用產品證書(緊急無線電示位標、通信設備和船舶自動識別設備)代替;
5.若為個體船主,請提供本人身份證正反面的復印件。
請注意,如申請船舶為二手船,需由原船公司申請將原船標識碼注銷后,才能申請新船標識碼。
如何填報船舶通信設備
1.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衛星移動通信系統終端地球站管理辦法》(2011年第19號),并考慮到水上遇險安全通信優先呼叫設置,如船舶配備有衛星移動通信設備,請申請單位如實填報所有衛星移動通信設備的型號、序列號、設備號碼和入網機構的信息。
2.申請單位應認真如實填寫申請表,船舶識別號為必填項,船載自動識別系統(AIS)請按照船檢證書第6頁《航行設備》填寫。緊急無線電示位標機號和通信設備請按照船檢證書第9頁《無線電設備(二)》填寫。
郵寄
1.請申請單位將所有申請文件,包括蓋有公章的申請函、申請表、國籍證書或所有權證書、船檢證書第6、9頁的復印件一起寄至交通運輸部無管辦。地址如下:
單位名稱:交通運輸部無管辦
地 址:北京朝陽區安外外館后身一號
聯系電話:010-65293680
傳真電話:010-65293313
郵 編:100011
2.交通運輸部無管辦將根據各單位的正式申請文件,在十個工作日內核發水上移動業務標識碼證書,審批文件將在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網站行業管理欄目中進行公示,網址http://www.boesemi.com。
變更、注銷及證書丟失程序
1.船舶辦理海事注銷登記后必須注銷《水上移動通信業務標識碼證書》,并將標識碼從緊急無線電示位標、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和通信設備中清除。注銷函式樣如下:
關于“×××”輪水上移動業務標識注銷的申請
交通運輸部無線電領導小組辦公室:
ΔΔΔΔ公司所屬的“×××”輪(如己批有呼號)呼號為BBBB,原標識碼號為×××××××××,該輪已轉賣,根據交通運輸部有關規定,需注銷水上移動業務標識碼,我公司申請注銷標識碼并已將標識碼從緊急無線電示位標、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和無線電設備中清除。請予以批準。
聯 系 人:XXX
聯系電話:XXXXXXXXXXX
ΔΔΔΔ公司
××××年××月×日
2.船舶在變更船名、申請單位、船籍港、船舶種類、更換緊急無線電示位標設備和船舶自動識別系統時,必須更換《水上移動通信業務標識碼證書》。
3.購買的二手船舶,需由船舶原船東申請將已有的標識碼證書注銷,新船東按照申請的全過程重新申請。申請文和注銷文必需分開寫,注銷和申請可同時進行。
4.標識碼證書丟失后,請來函說明情況并重新填報標識碼申請表,按照申請程序重新申請。
5.注銷文件將在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網站行業管理欄目中進行公示,網址http://www.boesem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