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關于2018年11月份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動態監控服務商評價結果及終端質量統計情況的公示
2018-12-18 11:10
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道路貨運車輛動態監控服務商服務評價辦法〉的通知》(交辦運〔2016〕169號)(以下簡稱《服務評價辦法》),現將2018年11月份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動態監控服務商服務評價結果及終端質量統計情況(見附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向“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技術支持單位(電話:18310295363,電子郵件fws_pingjia@gghypt.net)或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電話:010-65299603,電子郵件fhxsc@cttic.cn)反映。
附件1:2018年11月份道路貨運車輛動態監控服務商名錄 .pdf
附件2:2018年11月道路貨運車輛動態監控服務商(分省)服務評價結果.pdf
附件3:2018年11月份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終端質量統計表.pdf
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