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18年道路貨運車輛動態監控服務商年度不合格名單的公示
2019-07-02 08:22
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道路貨運車輛動態監控服務商服務評價辦法〉的通知》(交辦運〔2016〕169號)(以下簡稱《服務評價辦法》),江蘇比特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河北省)、江西潤航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深圳北斗辰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南京天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山東省)批量提交虛假轉網證明材料等行為,違反了《服務評價辦法》第十一條,將判定其年度評價不合格。依據《服務評價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此4家服務商應進行整改,整改期為三個月,整改期內,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不提供新增和轉入車輛服務。
現對此4家服務商的違規行為進行公示(見附件),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向“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電話:010-65299603,電子郵件fhxsc@cttic.cn)或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技術支持單位(電話:18310295363,電子郵件fws_pingjia@gghypt.net)反映。
附件:2018年道路貨運車輛動態監控服務商年度不合格名單.pdf
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2019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