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動態監控服務商年度不合格名單的公示
2020-06-29 13:52
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道路貨運車輛動態監控服務商服務評價辦法〉的通知》(交辦運〔2016〕169號)(以下簡稱《服務評價辦法》)的規定,2019年度共有1,518家服務商參與年度服務商服務評價,121家服務商服務評價周期內有3次及以上月度不合格情況,4家服務商存在嚴重惡意搶注車輛信息、阻礙車輛自主轉網行為,1家服務商存在嚴重其他惡性行為(惡意提交虛假信息)。共126家服務商被評判為2019年度服務商服務評價不合格。
依據《服務評價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服務商年度評價不合格的應進行整改,整改期為三個月。整改期內,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不提供新增和轉入車輛服務。
現對126家服務商的違規行為進行公示(見附件),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向“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電話:010-65299603,電子郵件fhxsc@cttic.cn)或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技術支持單位(電話:18310295363,電子郵件fws_pingjia@gghypt.net)反映。
附件:2019年度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動態監控服務商服務評價年度不合格名單.pdf
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