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必須充分突出其針對性,以人民為中心,強化問題導向,全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
報告指出,“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突出發展的綠色本底,嚴守‘五個決不能’底線,確保長江重慶段水質流出好于或不低于流入、主城區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保持300天左右、不發生重大環境事件,堅決保護好三峽庫區和長江母親河,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這既是對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也是為重慶解決突出問題、改善環境質量劃出了“三條底線”。我們要加強工業污染防治,確保到今年底前全市鋼鐵、火電等8個重點行業達標計劃實施取得明顯成效;強化大氣污染防治,落實黃標車淘汰、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揚塵污染管控等措施,建立完善跨區域聯防聯控機制;鞏固和提升建成區湖庫整治成果,全面推動落實城市黑臭水體和次級河流不達標水體整治;全面開展第二輪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詳查,深化重點流域區域水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治理噪聲擾民問題。全面提升生態環境質量,歸根到底就是順應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關切和期盼,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公共產品。當前,尤其要以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為契機,凝聚各方共識,整合各方資源,限時抓好37項措施、115個具體問題的整改落實。對已具備全面整改條件的問題,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對需要一段時間才能解決的問題,嚴格打表、分時段推進整改;對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重點問題,深挖細查、把握規律、重點整改;對帶有制度性、根本性的問題,從完善體制機制入手,從源頭上強化整改。確保今年完成37項整改措施的81%、115個具體問題整改任務的77%,其余在2018年、2020年完成的整改任務分階段取得實效,讓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的建設成果真正惠及廣大人民群眾。
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必須清醒認識其長期性,強化生態文明制度保障,持之以恒,久久為功。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盡快把生態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來,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事業成與敗,制度是根本。為此,報告特別強調,要“強化生態文明制度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按照中央的總體部署并結合特殊市情,重慶加快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啟動了一批改革試點,為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提供了重要內生動力。一是從制度上加強生態保護。建立生態紅線管控和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健全自然資產產權和用途管制制度,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等改革試點。二是從制度上嚴控環境污染。完善長江生態環境協調保護治理機制,全面推行河長制;探索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將各類開發活動限制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內;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逐步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放許可制;完善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三是從制度上推動綠色發展。落實產業投資禁投清單和工業項目環境準入規定,除在建項目外,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禁止審批新建重化工項目,5公里范圍內嚴禁新布局工業園區;實施循環發展引領計劃,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完善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等交易制度,充分發揮重慶環交所、環投公司、環保投資基金三大平臺作用,運用市場手段配置環境資源,運用經濟手段強化環境約束。四是從制度上突出共建共享。建立完善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和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層層壓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從制度上厘清管理職責;建立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制度,把宣傳教育作為環境保護核心業務來抓,形成人人自覺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社會風尚。五是從制度上提升治理能力。按照“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信息化”的要求,以加強環保能力建設為抓手,構建嚴格的環境監察體系、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完備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高效的環境信息化支撐體系,提升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事關重慶長遠發展,事關國家全局,事關民生大計,是一項光榮而艱巨的政治任務。我們必須深入學習貫徹市第五次黨代會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干在實處、走在前列,為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把重慶建成山清水秀美麗之地作出新貢獻。(作者系重慶市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