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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操作規程
1.“多證合一”的申報:企業填寫“一份表格”,提交“一套材料”;
2.申報材料的受理: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窗口或商事登記綜合受理窗口統一受理(一窗受理);
3.申報材料的審核:審核通過的,打印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紙質營業執照,并生成電子營業執照(數字證書)(一次辦結);
4.“多證合一”執照的發放:窗口工作人員通知申請人取件或通過郵政速遞(EMS)寄遞,同時免費發放電子營業執照(數字證書)(一單速達);
5.公示共享: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多證合一”相關數據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浙江)公示,并推送給浙江政務服務網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各相關部門應及時下載相關數據。各相關部門也可以在浙江企業信息共享交換平臺自行查詢和下載相關信息;
6.變更和注銷:由申請人統一向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或商事登記綜合受理窗口申請,操作流程與上述流程相同。